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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十八屆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
一、舉辦時間及地點
展覽地點:北京展覽館
舉辦時期:2015年9月10日(周四)至13日(周日)
展廳面積:20000多平方米
二、2014第(di)十七屆北(bei)京藝博會(hui)藝術品成(cheng)交2.2億元(yuan)人民幣(bi)
2014年9月舉辦的第十七屆北京藝術博覽會盛況空前,共有18個國家和地區的100余家美術單位、美院、畫院、畫廊及300多位藝術家的6000余件藝術作品參展。吸引觀眾5萬余人次,現場交易額逾2.3億元。30%畫廊參展作品銷售一空,60%的參展美術單位均有銷售,特別是俄羅斯、法國等國外畫廊的交易十分火爆。展會充分展示了北京藝術市場的強大吸引力和穩健發展。
作為首都重要的大型國際藝術展會,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自1997年首創以來,歷經17年的風雨根植與專業打造,承載與擔當社會責任,為推進人民群眾的文化藝術需求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它是當前由政府主導、主辦的國內舉辦時間最長、規模最大,展出內容最為豐富的國際交流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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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舉辦時間及地點
展覽地點:北京展覽館
展覽地址:中國北京市西直門外大街135號
舉辦時期:2015年9月10日(周四)至13日(周日)
公眾參觀時間:9月10日至13日,每天 10:00 – 17:30 (9月13日下午3點停止入場)
展商布展時間:9月9日9:00-14:00;9月9日15:00-17:00 組委會進行安全檢查
展商撤展時間:9月13日15:00-17:00
展廳面積:20000多平方(fang)米
四、參展對象及范圍
1.參展對象:畫廊、畫院、美術院校、美術機構、文化文物公司、藝術品拍賣機構、藝術協會、藝術工作室。
2.藝術范圍:中國畫、油畫、水彩畫、壁畫、漆畫、版畫、雕塑、裝置、藝術包裝、多媒體等。
五、參展單元(展場規劃)
1、同源異彩、名家集萃(名家與名家推薦提名藝術精品區)
2、主流畫院、壯麗正雅(國內知名畫院)
3、云煙縱覽、逸韻抒懷(國內畫廊、藝術公司)
4、交流交融、墨彩世界(國外畫廊、藝術家)
5、兩岸同輝、臺港精品(臺港畫院畫廊)
6、當代精品、現代工筆(工筆名家、畫院)
7、時代新星、新經典系列(新經典畫會)
8、筆下情懷、當代新銳(中青年藝術新銳)
9、朗(lang)潤曠達、新京(jing)津氣派(京(jing)津冀名(ming)家(jia))
六、參展流程
日期 程序 說明
2015年2月28日前 優惠 凡在2月28日前繳費,并全額支付,展位費優惠10%
優惠 展位面積為36㎡并全額支付,展位費優惠10%;展位面積為72㎡并全額支付,展位費優惠20%
2015年3月15日前
獲獎者優惠
凡系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獲獎者展位費優惠10%。(獲獎者須于2015年3月15日前申請報名并支付全額展位費)
2015年5月30日前 報名截止 組委會按照展品類別、參展商選擇及繳納展位費先后安排展位。
2015年6月30日前 提交圖錄數據 提交圖錄登記表、高解析圖片或反轉片。
2015年7月15日前 確認展位設計 提交展位施工設計圖及額外展具申請表。
2015年7月15日前 參展人員及作品登記 提交參展人員登記表及展出作品計劃表(每18平米展出作品不得超過12幅)。
2015年8月15日前 確定其他需求(qiu) 如需預定酒(jiu)店及聘請臨時服務人員,請提(ti)交(jiao)相(xiang)應表格至(zhi)組委(wei)會。
七、收費標準
展位規格(一):
64平(ping)方米(mi)(mi)(8米(mi)(mi)x8米(mi)(mi)),可使用展線24米(mi)(mi)
收費標準:A區RMB 115200元,B區RMB 102400元
內含:
項目 數量 詳情
展板 24塊 白色木質展板(3.6米高×1米寬×5厘米厚)
長臂射燈 15盞 150W(暖光)
展商名稱楣板 展位號、展商名稱、所在城市(中英文)
地毯
藝博會圖錄 4本 展商可刊登圖錄4頁、刊登作品圖片不多于8幅
參展證 4張
標準展位效果圖:AA
展位規格(二):
56平方米(7米x8米),可使用展線22米
收費標準:A區RMB 100800元,B區RMB 89600元
內含:
項目 數量 詳情
展板 22塊 白色木質展板(3.6米高×1米寬×5厘米厚)
長臂射燈 13盞 150W(暖光)
展商名稱楣板 展位號、展商名稱、所在城市(中英文)
地毯
藝博會圖錄 3本 展商可刊登圖錄3頁、刊登作品圖片不多于6幅
參展證 3張
標準展位效果圖:
展位規格(三):
36平方米(6米x6米),可使用展線18米
收費標準:A區RMB 64800元,B區RMB 57600元
項目 數量 詳情
展板 18塊 白色木質展板(3.6米高×1米寬×5厘米厚)
長臂射燈 9盞 150W(暖光)
展商名稱楣板 展位號、展商名稱、所在城市(中英文)
地毯
藝博會圖錄 2本 展商可刊登圖錄2頁、刊登作品圖片不多于4幅
參展證 2張
標準展位效果圖:
展位規格(四):
18平方米(3米x6米),可使用展線12米
收費標準:A區 RMB 32400,B區 RMB 28800
內含:
項目 數量 詳情
展板 12塊 白色木質展板(3.6米高×1米寬×5厘米厚)
長臂射燈 6盞 150W(暖光)
展商名稱楣板 展位號、展商名稱、所在城市(中英文)
地毯
藝博會圖錄 1本 展商可刊登圖錄1頁、刊登作品圖片1-2幅
參展證 1張
標(biao)準展位效果圖:
八、參展資格確認
1.申請: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申請參展須提交附件中的參展申請表,填寫完整并由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2.參展作品審核:博覽會藝術委員會負責所有參展申請的審核,是所有參展申請的最終審核機構,擁有充分的權利,獨立決定接受或拒絕任何申請。參展申請機構應確保所遞交資料的準確性與真實性。所有參展作品必須符合中國國情,尊重我國的民族審美習慣,組委會保留最終評審權。
3.參展確認:組委會將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郵寄向申請者發送《參展確認函》以確認參展資格。
4.展位安排:申請者在遞交參展申請的同時向組委會預訂展位。組委會按照展品類別、參展機構繳納展位費的時間先后順序,參照展商的選擇及展覽的整體布局統一安排展位。組委會擁有展位的最終決定權。
5.展位使用:未經組委會同意,展商不得將展位部分或者全部轉租他人。參展機構在展覽期間若展示與所遞交的申請資料不相符的展品,組委會有權取消該展商參展資格,所繳納的展位費將不予退還。
每18平米至多可展示12幅作品。
組委會(hui)有權要(yao)求申請(qing)者提供任(ren)意一件(jian)展(zhan)品(pin)的詳細完整的信息,并有權禁止展(zhan)出(chu)任(ren)何不符合博(bo)覽會(hui)要(yao)求的物品(pin)。
九、展位價格及設施
1.展位價格:
A區展位(人民幣) 32400元/18平方米(1800元/平方米)
B區展位(人民幣) 28800元/18平方米(1600元/平方米)
C區展位(人民幣) 16380元/9平方米(1820元/平方米)
展線 (人民幣) 1800元/米
所有邊角展位(雙開口)均需額外加收10%的展位費
2.展位設施(每18平方米展位內含):
楣板、地毯、1張咨詢桌及2把折疊椅、2張參展工作證、6盞長臂射燈
1本展覽會刊,可刊登1頁圖錄(可放1-2張圖片)
白色木質展板(3.6米高×1米寬×5厘米厚)
十、展位費繳納
1.參展者須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繳納全部展位費。
2.展位費支付:展位一經確認,組委會將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郵寄將《參展確認函》提供給參展商。參展商收到《參展確認函》后,須在規定日期內全額支付展位費至以下賬戶,即
銀行匯款:(請附加傳真匯款證明書)
收款單位:北京藝博嫦娥國際會展中心
開 戶 行:工商銀行北京金臺路支行
帳 號:02000202
郵局匯款
收款單位:北京藝術博覽會組織委員會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5號4號樓1301室
郵(you) 編(bian):100026
十一、展位設計
若(ruo)展(zhan)商(shang)在標準(zhun)配置外(wai),需要(yao)增(zeng)加或更改展(zhan)位(wei)設施(shi),須經組(zu)委會(hui)同(tong)意,并從藝博會(hui)官網下(xia)載《展(zhan)位(wei)施(shi)工設計(ji)圖(tu)》和《額外(wai)展(zhan)具申(shen)請表》,同(tong)時(shi)繳納(na)所需費用。布展(zhan)開始(shi)后,不可(ke)增(zeng)加展(zhan)板和射(she)燈
十二、藝博會圖錄
1.組委會將出版16K(210mm×285mm)彩色精印圖錄,收錄參展機構數據及參展作品。
2.展位面積每達到18平方米可免費刊登圖錄1頁、刊登作品圖片1-2幅、獲贈圖錄1冊。如需增加圖錄版面,另收取制作費800元/頁。作品圖片請以電子文件(JPG或TIF)形式提交(并附打印小稿),圖片文件尺寸必須大于5-7寸,且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也可提供120彩色反轉片或高清晰度照片(請標明反轉片的正、反、上、下)。作品圖片請同時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尺寸、材質、創作年代等信息。
3.圖錄數據遞交截止時間:2015年6月30日。
4.若(ruo)展商(shang)未能在規定時間(jian)內將刊登圖錄所(suo)需數據(ju)交(jiao)至組委會,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刊登圖錄。
十三、境外展品的備案和運輸
備案:根據國家規定,博覽會所有境外參展作品(包括國外及港、澳、臺地區)須提前向文化部備案、審核。北京海關也將據此備案資料查點所有境外展品是否相符。因此,相關參展商須在2015年6月15日前將完整的展品信息(包括作品名稱、藝術家名稱、尺寸、材質、年代)及作品圖片提交至執行委員會以便據此申請展覽批文。最終參展作品不可更換或新增,但可以少于備案作品數量。
運輸:根據規定,藝博會須指定唯一一家運輸公司負責所有境外展品的報關、清關及回運工作。參展商可根據藝博會日程自行選擇運輸公司安排展品運輸,但須提前聯系指定運輸公司接洽報關、清關等事宜。所有展出藝術品的運輸費用由參展商自行承擔。組委員會不提供任何展品的倉儲空間,但允許參展商在所定展位內自費構建儲物空間。
參展商如未能按期提交境外展品信息,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展覽資格;由于參展商的原因造成提交信息遺漏或錯誤而導致展品在備案、報關及清關過程中所出現的任何問題,參展商需自行承擔損失,執行委員會只負責及時通報和提供一切可能的協助及溝通。
有關展品的運輸、海關申報、展品進館、裝卸、包裝物保存、展品回運及支付費用等問題,請咨詢藝博會展品運輸部。
聯系人:付巧紅 電話: 52295766 郵箱:
十四、安保
布展日至撤展日展館內有專業保安24小時為展覽和展覽區域提供服務。布展、對外展覽以及撤展期間,展品安全由參展人員自行負責;閉館后由執行委員會指定的專業保安人員看管。
為了維護安全,在布展、展覽期間,任何物品不能移出展出場地,除非持有執行委員會開據的出門憑證。在開展期間參展商可攜帶額外藝術品進入存儲區域,但須經執行委員會同意。
所有參展商必須遵守展館關于火災、安全和治安方面的規定。
參(can)展商須對由于自身疏忽或(huo)違反(fan)本細則或(huo)未(wei)能遵守展館的(de)關于火(huo)災、安(an)全(quan)和治(zhi)安(an)方(fang)面的(de)規定,從而給(gei)主辦(ban)方(fang)造成的(de)或(huo)給(gei)第(di)三方(fang)帶來的(de)全(quan)部或(huo)部分的(de)損(sun)失或(huo)損(sun)害給(gei)予賠償。
十五、布展和撤展
1.展商布展時間:9月9日9:00-14:00;9月9日15:00-17:00組委會進行安全檢查。
2.展商撤展時間:9月13日15:00-17:00
3.各參(can)展單位不得提前撤展。
十六、聯系方式
展覽部
聯系人:廖建榮 吳正田 王晶 索小軍 劉益旋
電話: 85718826 85718825
傳真:
郵箱:
QQ :1532917721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5號4號樓1301室
郵編:100026
網址: www.北京國際藝術博覽會.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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