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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業篡改生產日期必須嚴懲
【好展會網 食品產業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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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jin)麥(mai)郎(lang)(lang)(lang)食(shi)品(pin)有限公司(下稱“今(jin)麥(mai)郎(lang)(lang)(lang)”)今(jin)年厄運連(lian)連(lian),在遭遇“酸價超(chao)標(biao)”、“外包裝熒(ying)光(guang)物(wu)質超(chao)標(biao)”風(feng)波之后,近日(ri)又卷入(ru)篡改(gai)日(ri)期(qi)風(feng)波中(zhong)。沈陽市工商(shang)局最近查封一批被篡改(gai)了(le)生產(chan)日(ri)期(qi)的(de)今(jin)麥(mai)郎(lang)(lang)(lang)方便面(mian)、雞蛋面(mian)產(chan)品(pin)。兩年前的(de)今(jin)麥(mai)郎(lang)(lang)(lang)產(chan)品(pin)搖身變新品(pin)。業內人士指出,無論篡改(gai)日(ri)期(qi)是今(jin)麥(mai)郎(lang)(lang)(lang)員(yuan)工所為還是經銷商(shang)的(de)行為,都足以說明公司在管理上存(cun)在漏(lou)洞。
國家工商總局曾要求各地工商部門,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進行自查自糾,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依法處置或銷毀。而今麥郎在遭遇“酸價超標”、“外包裝熒光物質超標”風波一系列負面消息之后,不僅不反思、整改問題,想辦法重新取得消費者的信任。反而篡改生產日期,把兩年前的產品當新產品出售,無論篡改日期是今麥郎員工所為還是經銷商的行為,今麥郎如此漠視消費者權利,都是自絕于市場的愚蠢行為。而且今麥郎為何篡改生產日期值得追問。在我看來,這除了其鋌而走險的心態作怪以外,更是暴露了今麥郎的管理漏洞與相關部門的監管缺位。
在商言商,經營者都有自利的一面。僅憑工商總局一紙通知就讓食品商家的利潤血管里主動流淌道德血液并不現實。從今麥郎篡改生產日期這一活生生例子來看,如果配套監管機制不能同步跟進,處罰措施不夠嚴厲,單靠食品經營者自查,根本查不出個子丑寅卯。因此,國家工商總局要管好過期食品,除了要求經營者自查以外,還要打幾個監管補丁,并明確監管、處罰細則。
其一,科學界定食品保質期。以常理看,不同的食品、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生產工藝與不同的季節,食品的保質期有所不同。但是食品保質期并非無章可循。包括工商部門在內的監管部門應該給食品保質期設定規矩,防止生產者、經營者自說自話,任意解釋食品保質期。讓八年依然油光發亮的“餅堅強”之類的“不過期”食品危害消費者健康。
其二,不僅像今麥郎這樣赤裸裸篡改生產日期的行為要堅決打擊,“即將過期食品”要醒目提示,食品生產日期與保質期也要在食品包裝袋、包裝盒的醒目位置明示,而且是大字體標注。盡管大多數生產者在包裝袋或者包裝盒上標注了生產日期與保質期,但是把至關重要的生產日期與保質期故意印制在有暗影、圖案的地方,印制不清晰,字體偏小,消費者戴著放大鏡查不到生產日期,儼然成了食品行業的潛規則。工商總局對食品生產者、經營者的小九九顯然不能忽視,要拿出切實可行的監管措施。
其三,嚴格監管過期食品、下架食品的去向,防止“新瓶裝舊酒”。比如,月餅、粽子等節令食品節后去向成謎,很是讓消費者擔心。值得追問的是,下架食品被退回廠家,真的被銷毀、賣給飼料廠,還是留給來年再用?監管部門應該給消費者理出一本明白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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